(一)場地受理預借登記時間:自103年10月15日開始受理。(二)受理登記電話:9572505轉13(黃小姐)。(三)凡辦理登記申請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應於下列期限內提出公文或申請書正式辦理申借。1.會議室:使用日前七日至十四日。2.展覽室(區):使用日前一個月。上述借用申請經核准後,於七日內繳清全部費用及保證金,使完成申請借用程序。(四)本館場地使用管理相關規定,詳如附檔「羅東鎮公所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及「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 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羅東鎮公所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