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3月2日原民社字第1040009522號函辦理。 二.為瞭解原住民就(失)業狀況及困境,據以研擬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政策與措施,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將定期辦理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 三.本(104)年3月22日起至4月21日止,原住民族委員會將派員抽樣訪問設籍台灣省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之15歲以上原住民住戶,所填資料僅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析之用,工作人員決不對外洩露;倘民眾對本調查有任何疑慮,請 貴所協助釐清。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 原住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