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3月11日客會綜字第104000381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激起客家青年的熱情,實現「找回青年 傳承客家」之目標,特融入「社會企業」概念,以志願服務形式,鼓勵青年朋友投入客家事務,期藉由甄選「蒲公英行動計畫」,串聯參與之青年,散播光熱力美的客家溫度。三.相關文件及表格請參閱甄選簡章或至客家委員會官網(http://www.hakka.gov.tw/)下載。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 客家蒲公英志工團行動計畫 客家蒲公英志工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