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第一展覽室場地89.79坪,第二展覽室場地110.77坪,第三展覽室場地124.97坪,詳細面積分佈狀況請參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展覽活動申請書。
二、有意申請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06年度展覽者,請於105年4月底前填具展覽活動申請書乙份,向視覺藝術科提出申請,申請書請逕自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首頁/便民服務 下載展覽活動申請書表,聯絡人請洽03-9322440轉501(邱小姐)或508(陳小姐)。
三、申請106年度展覽案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不論通過與否,均將函復申請人,送審資料一律列入存檔,不予退還。
四、檢附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展覽活動申請書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