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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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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倘需辦理補(變更)申報之農民,請於1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依規定補申報時間至羅東鎮公所經建課辦理

  • 更新日期:2016/7/1
  • 公告單位:經建課

親愛的農友您好:

為辦理105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倘需辦理補(變更)申報之農民,請於10571731止,備妥【戶長私章】、【戶口名簿】、【戶長農會存摺】、【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或【耕地三七五租約書】,依規定補申報時間至羅東鎮公所經建課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補報作業,請各農戶務必配合辦理,以免損及個人權益,若無需補(變更)申報農民,則無需辦理補申報,僅需攜帶1051期紅色申報書前往下列指定時間領取田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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