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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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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第5條指定適用範圍

  • 更新日期:2017/10/12
  • 公告單位:政風室

指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及不適用第9條第1項申報規定,業經行政院於106年10月5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096629號令發布並即日生效。214d3501acbad29b0b15d94f37f94b1c_106D096542_106D2036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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