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本縣108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 受理期間:1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受理地點: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檢附文件:詳如附件。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 108年查編公告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