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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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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瓦斯使用安全應注意事項

  • 更新日期:2019/8/8
  • 公告單位:政風室

為提昇機關及住家使用瓦斯之安全觀念,本所利用能源局網站資料製作「瓦斯使用安全須知」宣導資料,提供民眾及機關同仁參考注意:

『瓦斯使用安全須知』

一、慎防漏氣。

二、恪遵「離火滅」安全則。

(一)使用瓦斯時,人不可遠離。

(二)夜間睡覺時應關閉斯開關。

(三)如果外出,短期間內不用瓦斯,應將瓦斯總開關關閉,避免瓦斯洩漏。

三、使用瓦斯器具時,應注意空氣流通,以避免燃燒不完全。

(一)空氣供應正常時,內焰呈淡青,外焰紫藍,火勢強、燃燒穩定。

(二)空氣不夠時,火焰頂端呈微紅,形成不完全燃燒,容易發中毒。

(二)空氣過多時,火焰短且跳動,發撥撥聲,容易被吹熄。

四、鍋內煮湯或壺中燒時,不要裝太滿,以免火被滿出來的湯、澆熄二漏氣。

五、點火時,如果連續幾次沒點著,應該先關閉開關,稍做片刻,等到漏出的斯散去後,才可再點火。

六、瓦斯器具要經常清潔、保養、檢查,以免漏氣或堵塞發生燃燒不良現象。

更多資訊請下載附件說明:機關安全維護宣導-瓦斯使用安全須知.pdf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