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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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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機關安全維護工作

  • 更新日期:2019/10/1
  • 公告單位:政風室

機關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政風室就「危害及破壞事件之預防」協助行政室策劃並執行,以落實機關之安全防護工作,以下說明遵守機關的一般安全規定:

(一)  不違規用電及使用不合規格之機件材料,不私自接用電源,不設置任何爐灶及煤氣設備。

(二)  妥選適當處所,保管化學及易燃物品。

(三)  對機關印信、重要文書、物品、公款等,選擇安全處所或保險箱庫貯存。

(四)  各組、室注意門禁管制,人員依規定配戴識別證。上班時間內辦公室隨時都要留置適當人員;下班後,最後離開之員工,應將關閉電器、門窗鎖閉。

認識機關安全維護工作資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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