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員工專區  

羅東鎮公所

::: :::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資料

  • 更新日期:2019/10/8
  • 公告單位:政風室

同仁於機關內、外如發現以下狀況應提高安全維護意識,如注意該狀況後續發展外,應通知行政或政風單位協助處理,以維護機關設備、設施及同仁與洽公民眾之安全。

(1)   無故潛入本局辦公室或冒用證件進出者。

(2)   在本局辦公室附近,無故逗留,梭巡、觀望,形跡可疑者。

(3)   攜帶可疑物品進出,拒絕或逃避查驗,或棄置逃逸者。

(4)   身懷兇器、炸藥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5)   身分不明,言語支吾或行為詭異者。

(6)   郵件包裹來歷不明或形狀、內容可疑者。

(7)   來歷不明之物品棄置辦公處所者。

(8)   形跡可疑之車輛在本所周邊道路或公所停車場停留者。

(9)   內部設施或物品安放位置突然改變形狀者。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