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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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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城市照護-老人口腔保健補助(假牙補助) 

  • 更新日期:2019/12/17
  • 公告單位:社會課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鎮一年以上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含)之長者。
二、補助項目:符合裝置假牙定義之醫療行為者(每人一年以一次限)。
三、補助標準:65歲以上之長者,補助自付裝置假牙費用三分之一,最高補助5,000元。(已補助之部位,則終身不予補助)
四、不列入本計畫之補助範圍:
(一)可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項目。
(二)經宜蘭縣政府核列為「65歲以上老人全口假牙」、「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符合補助對象條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生活津貼者等)且已辦理申請者。
五、申請補助應行注意事項:請先至特約診所接受口腔健康檢查,並持牙醫師診斷必需裝置假牙之建議書及完成書至本所社會課申請。
六、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印章
(五)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六)特約牙醫診所建議書和完成證明書
(七)必要時應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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