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宜蘭縣《蘭陽青年》第一屆文學獎比賽實施計畫
一、 主 旨:為鼓勵創作風氣,發掘寫作人才,建立書香社會,達以文學美化人生目的,特辦理本比賽。
二、 指導單位:救國團總團部、宜蘭縣政府、宜蘭縣議會、羅東鎮公所
三、 主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蘭陽青年期刊
四、 承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
五、 協辦單位:宜蘭縣各中等學校
六、 類別組別:分新詩、散文二類,高中職校、國中二組。
七、 內容題材:不拘,但以表達青少年心聲及紓發各人感受、反映時代環境者為主。
八、 比賽規定:
(一) 新詩類:高中職校組、國中組限30行。
(二) 散文類:高中職校組、國中組限2,000字。
九、 參加資格:凡就讀本縣或設籍本縣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國中生皆可參加。
十、 獎勵辦法:個人參加件數不限,但得獎以最高名次之一篇為限。
(一) 新詩類:(分高、國中組)
第一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3,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第二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2,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第三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1,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佳 作:一~三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5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二) 散文類:(分高、國中組)
第一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3,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第二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2,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第三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1,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佳 作:一~三名,各得獎金或等同價值之禮券5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以上各組經評審決議,部分名次得從缺。
十一、 評 審:分初選、複選、決選三階段,遴聘專業人士及本刊編輯擔任評分人士,於7月15日公布結果,並通知得獎人於10月24日星期六「109年義工榮譽表彰大會」中授獎。
十二、 截稿日期:109年6月30日(二)(以電子郵件收件紀錄為憑)
十三、 投遞方式:
(一) 為處理方便,恕不接受手寫稿件,稿件請以電腦Word A4格式,直式橫書,標題14級,內文12級。
(二) 參加比賽者請依所附報名表內容填寫相關資料後,附於文末(報名表請勿單獨另寄一個檔案),連同文章一併寄至投稿信箱,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傳寄請於主旨上註明「○○○(姓名)投稿109年宜蘭縣《蘭陽青年》文學獎○○類」,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三) 每篇文章請各以一個檔案處理。
十四、 投稿信箱:s170618@cyc.tw 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 潘玦蒞輔導員
十五、 頒獎典禮:結合109年10月24日(暫定)109年義工榮譽表彰大會,於大會中進行頒獎。
十六、 附則:
(一) 凡參加比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含校刊)、網路、部落格、臉書、噗浪、推特等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亦不得抄襲或捉刀,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獲獎者得追回獎金、獎牌(狀)。
(二) 得獎作品得於本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三) 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四) 未得獎作品一律轉為一般稿件處理,日後倘經刊載者,則依一般稿件支 付稿酬。
(五) 凡得獎作者於刊出時需配合繳交個人照片及得獎感言。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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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歡迎洽詢電話:03-9353411分機34 潘玦蒞輔導員
分機22 羅雲嘉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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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時宜,得適時新增、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