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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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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作業部門:經建課
作業流程:程序:逕向本所申請─勘查─審查─繳費(每件申請案新台幣五百元,土地每增加一筆增收二百元)─發證。

所需證件:1.身分證明(戶籍謄本)。2.印章。3.申請書。4.承受地土地登記謄本。5.地籍圖。
作業天數:每月10.20.30日審查審查後7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