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員工專區  

羅東鎮公所

::: :::

特殊境遇家庭暨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特殊境遇家庭暨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作業部門:社會課
作業流程:應備文件:(特殊境遇家庭受補助人申請資格為15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受補助人申請資格為18歲以下)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影本
4.申請事由之證明文件【例如:□死亡證明□六個月以上之失蹤證明(含一個月內協尋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醫療診斷書□身障手冊□判決書□保護令□重大傷病證明□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在監證明□孕婦健康手冊□房屋租賃契約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5.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含最近六個月內明細影本〉
6.如家庭成員死亡者未滿一年應檢附相關文件,例如:勞保死亡給付證明、遺產稅相關資料等
7.二年內有財產交易者,應檢附買賣契約書或法院拍賣及資金流向證明。
8.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作業天數:轉呈縣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