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巴威颱風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本縣轄管海灘(岸)自115年7月10日起暫停自由撿拾漂流木

  • 發布單位:經建課

一、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115年7月10日發布之巴威颱風陸上颱風警報單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原於115年1月8日以府農樹字第1140226514B號公告「縣民可至宜蘭縣轄全縣海灘(岸)自由撿拾漂流木」,為因應颱風威脅並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該開放公告自115年7月10日起宣告失效。

三、為維護防汛及颱風期間之海岸線公共安全,在尚未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期間切勿前往海灘(岸)擅自撿拾漂流木。

四、本案公告失效後之重新開放時間,將視颱風過後全縣災害清理與復原狀況,由宜蘭縣政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