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

  • 發布單位:社會課

一、對象:育有2至未滿5歲幼兒且無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或其他政府相同性質之就學補助等。

二、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正本

(二)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

(三)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四)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五)第2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 (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六)父母雙方印章 三、請備齊文件,至本所社會課臨櫃辦理,或郵寄至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