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115年模範父母親推薦相關資料

  • 發布單位:社會課

本鎮115年度模範母親、父親代表推薦作業,請於115年1月16日前各單位推薦人選填妥推薦書逕送本所彙整。


一、所推薦之人選須設籍於本鎮滿三年;因個資法關係無法循例調查所推薦之人素行,請推薦單位慎重擇優推薦,勿推薦有不良紀錄者,受推薦之人曾有不良紀錄者,將撤銷其資格;另曾接受過表揚者,請勿再推薦。


二、各單位以推薦一人為原則,由本所籌組評審委員評選之,評選結果各類別人數以23人為原則,各類別中評選分數最高者,代表本鎮參加115年宜蘭縣模範母親、父親表揚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