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3年11月14日客會綜字第1030018399號函辦理。二.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項規定,本獎得經推薦參選,推薦者須為政府機關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請各單位踴躍推薦於語言、文史、文學類;學術、藝術、文創產業類;公共事務及海外推廣類等客家事務卓有成效者參選。另為倡導性別平等觀念,請積極推薦於前開領域表現優異之女性參選。三.本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10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向客委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下載。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參選注意事項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