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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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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度推動原住民族友善耕作加值推廣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 更新日期:2018/2/2
  • 公告單位:民政課

計畫申請內容說明如下
補助單位:
依法設立或登記經營農業相關業務項目之原住民族合作社、農場、法人、機構或團體。
原住民班員比例達70%以上之農業產銷班。
補助項目:
有機或友善驗證項目。
溫(網)室設施及農機具設備項目。
故事性包裝設計項目。
市場通路拓展項目。
行銷推廣項目。
補助額度: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0萬元整。
經常門:含有機或友善驗證費、包裝設計費、市場通路拓展及行銷推廣服務所需費用。
資本門:購置溫(網)室設施及農機具設(施)備所需費用,自籌經費不得低於核定補助款之30%。
經其他機關(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共同補助者,請詳列各機關補助費用。
審查方式
初審:由原住民族族委員會就申請單位應備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複審: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組成5人審查小組,請初審通過單位簡報後(未到場者視為放棄資格),由審查小組委員進行綜合評比。
旨揭計畫之申請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23日止,有關計畫執行方式及相關申請表格,請逕自上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點閱並下載(網址:https://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