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員工專區  

羅東鎮公所

::: :::

受理申請107年2月低溫造成「高接梨穗」受損嚴重,辦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辦法。

  • 更新日期:2018/3/8
  • 公告單位:經建課

主旨:受理申請107年2月低溫造成「高接梨穗」受損嚴重,辦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辦法。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3月7日農糧字第107103416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自民國107年3月8日起至3月1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地點:土地所有地鄉鎮公所農業單位。
  三、應攜證件:(1)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和印章。(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四、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0.01公頃以上,救助項目為「高接梨穗」,救助額度為每公頃6萬元,所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標準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五、其他:若有疑義請逕洽本所經建課呂小姐,電話:03-9545102轉283。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