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農友您好:
108年續辦「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農地需於申請休耕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1個期作復耕,經勘查合格或判釋有案,才得申報休耕措施。
本年度申報方式為1、2期作必須同時申報,全國「稻田轉作、休耕及稻穀收購」統一申報時間為108年1月2日至2月1日,為方便農友辦理申報作業,本所與農會共同受理申報作業,請農友依規定時間備妥【申請人私章】、【戶口名簿】、【申請人農會存摺】、【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或【土地權狀】或【耕地三七五租約書】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羅東鎮農會推廣部(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109號)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補報作業,請各農友務必配合辦理,以免損及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