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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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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逐、儘召」 受理申請公告 。

  • 更新日期:2019/2/27
  • 公告單位:民政課

一、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兵役法第4041條並具備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028條要件、兵役法施行法第2930條各款資格者,得申辦緩、逐、儘召。

二、申請日期:緩召自10841日起至108430日止;逐次及儘後召集至108531日止,逾期均不受理補辦。

三、申辦窗口:緩召第45款及儘召第4款請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或民政)單位提出佐證申請;餘各款請洽人事權責單位申辦。

四、原已核准有效期限至1081231日者,如原因繼續存在,請依限檢證續辦109年度延長時效申請作業。

五、108D1009173.pdf各款申請單位、對象、範圍及限制條件,請參考國防部後備指揮 部全球資訊網「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請公告」,或逕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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