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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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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巴拉刈於109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及使用,基於風險預防,爰成立獎勵回收計畫,鼓勵農民回收巴拉刈,其獎勵內容詳如說明

  • 更新日期:2021/9/16
  • 公告單位:經建課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民持有之巴拉刈農藥獎勵回收計畫」辦理。
回收地點:宜蘭縣農會超市櫃台(地址:宜蘭市林森路155號)。
回收時間:每日10:00~17:00。
回收獎勵標的及限制條件:
未開封包裝完整具可辨識之過期產品,不論容量大小每瓶500元獎勵金(回收時請一併提供匯款帳戶,事後匯款)。
已開封包裝不完整者,只回收不提供獎勵金。
回收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