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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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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政府修正「宜蘭縣家庭暴力加害人與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處所設置辦法」

  • 更新日期:2022/1/13
  • 公告單位:行政室

「宜蘭縣家庭暴力加害人與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處所設置辦法」名稱及全部條文,業經宜蘭縣政府111年1月10日府秘法字第1110005048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修正後「宜蘭縣家庭暴力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辦法」全部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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