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 |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 ||
作業部門: | 工務課 | ||
作業流程: | 請檢附下列書面審查資料: 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變更報備書。(附件一) 2.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變更報備檢查表。(附件一之ㄧ) 3.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之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附件二)。 4.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紀錄及出席人員名冊(簽到簿)(附件三、附件三之一);推選管理負責人公告(附件四)。 5.公寓大廈或社區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6.報備事項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重新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得決議者,除檢具第1.至5.規定之文件外,應依出席未達定額或未獲致決議之情形,須再檢具附件六之一及附件六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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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天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