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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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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0-2歲嬰幼兒營養補給費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羅東鎮0-2歲嬰幼兒營養補給費
作業部門:社會課
作業流程:*補助對象:110年元月1日以後出生,初設戶籍於本鎮之0-2歲嬰幼兒。

*申請要件:父與母(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同時連續設籍本鎮達1年以上, 
     且申請人及受補助人不得於補助期間遷出本鎮。

*補助標準︰以半年為一期,自出生日起算,每期補助新台幣壹萬捌仟元 
     整,(若申請人於受補助人初設戶籍後始設籍滿一年,則當期 
     不予補助,下期屆滿方符合申請條件)補助至2足歲為止。

*申請時效:本補助應於受補助人年齡滿6個月、1歲、1歲半、2歲時起三個 
     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檢附資料:最新戶籍謄本(須詳細記事)、申請人雙方身分證與印章、申請 
     人一方或受補助人郵局或羅東鎮農會存摺封面、申請書。

詳細辦法請洽羅東鎮公所社會課 03-9545102#255
作業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