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4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動。 |
二、 | 本計畫提案方式、參加資格與對象,說明如下: |
(一) | 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中午12點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7cjy7k ),填寫線上表單(https://youthiplace.pse.is/7bylef)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
(二) | 參加資格與對象: |
1、 | 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5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3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
2、 | 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 |
3、 | 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
(三) | 評選方式: |
1、 | 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
2、 | 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
(四) | 計畫獎勵: |
1、 | 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10案,總獎勵金30萬元。 |
2、 | 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
三、 | 檢附本案計畫簡章及宣傳文宣電子檔各1份。 |
四、 | 相關計畫內容可至本府青年事務科粉絲專頁查詢。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3-965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