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員工專區  

羅東鎮公所

::: :::

農業部「113年度直轄市、縣(市)魩鱙漁業漁獲量 配額」公告

  • 更新日期:2024/6/7
  • 公告單位:經建課

本縣113年旨揭漁業配額為452公噸;且達分配額度80%時,得向農業部漁業署申請增加配額,該署屆時將視執行管理作為,於控管配額中適度調整分配。

倘未申請,則依「地方主管機關訂定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原則」,於漁獲量達所分配額度90%時,公告合理期限全面禁止採捕,海上從事魩鱙漁業漁船(筏)須立即返港。
相關說明文件(本區連結會開啟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