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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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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作業部門:社會課
作業流程:※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之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2.家庭總收入、動產、不動產未逾補助標準。
3.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4.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申請檢附相關文件:
1.社會救助申請調查表。
2.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
3.申領人郵局帳戶之封面。
4.其他佐證資料(如:除戶謄本、學生證)

* 申請人於當月備齊證件提出申請,經宜蘭縣政府核定符合者,自當月份起核給生活補助。
*補助款(114年度: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每月撥給8,329元;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每月撥給4,164元)由縣府於每月10日逕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
*申請者至符合申領津貼之當月,即可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免補助。
作業天數: 轉層縣政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