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修繕補助申請 | ||
作業部門: | 民政課 | ||
作業流程: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修繕補助須提出申請表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最近三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 3.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 4.建物所有權證明資料: (1)建物登記謄本 (2)房屋稅籍證明 (3)水電繳費收據及經由里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有居住事實之證明. 5.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 6.預備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7.預備修繕工程估價單 8.領據及入帳金融機構嵯折封面影本 修繕住宅申請要件: 1.申請人須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自用房屋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衛生設備欠缺,亟待修繕(火災及天災不限)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虛無其他自有住宅且近五年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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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天數: | 收件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