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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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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底三七五耕地租約期滿承租人續訂申請相關表件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109年底三七五耕地租約期滿承租人續訂申請相關表件
作業部門:民政課
作業流程:承租人申請續訂租約者,應填具「私有耕地租約期滿續訂租約申請書」1式2份,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向本所申請:(下列第4、5、6項文件係出租人亦提出申請收回自耕,而有審核收益支出必要時才須檢附;第7項文件係承租人承租耕地之一部者才須檢附)
1、原租約書正本。
2、承租人自任耕作切結書。
3、身分證正本:經核對身分後,身分證正本當場退還,本所留存身分證影本1份。
4、租約期滿前1年(即民國108年)底,承租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應包含現住人口及非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得以回溯確認民國108年12月31日該戶之實際人口數)。
5、民國108年全年生活費支出明細表。
6、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核發之民國108年全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耕作位置圖。
作業天數:110.01.01-11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