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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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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承租鎮有房地

  • 作業流程說明

業務名稱:申請承租鎮有房地
作業部門:財政課
作業流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戶籍資料
3.土地登記謄本與地籍圖謄本
4.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占用證明文件(該地上房屋設定住所之戶籍資料、門牌編定證明、房屋籍證明.電力或自來水公司裝設水電之證明,以上擇一)
5.地上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建物所有權狀、建物登記謄本、法院公證買賣契約或法院公證、認證書,擇一)
6.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擇一)
作業天數: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