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作業部門:社會課 作業流程:※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之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2.家庭總收入、動產、不動產未逾補助標準。 3.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4.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身心障礙者手冊、薪資證明...等。 4.代辦人身分證、印章。(委託辦理應備) 作業天數: 轉層縣政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