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名稱: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 作業部門:社會課 作業流程:申請資格: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並至合約簽定安置機構就養。 應備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及手抄謄本 2.全戶所得資料(低收入戶需附證明) 3.申請人本人稅籍 4.職業保險投保薪資(全戶) 5.體格檢查證明(內含肺結核、B型、C型肝炎檢查、愛滋病、梅毒血清檢查...等) 6.身心障礙手冊 7.入院證明(日間託育或住宿) 7.申請人及委託人印章 作業天數: 轉呈縣政府核定辦理